中国大陆临时国会(简易)章程

第一章:总则
1.组织宗旨:团结一切反共的力量,实现中国大陆的民主。
2.组织性质:由全球华人反共民主人士和民主党团共同组成,作为推进反共和民主事业的执行机关。
3.议事原则:以临时国会颁布的民主议事程序为指导

第二章:议会结构,议员资格,议事程序
1.议会结构
1)临时国会分为上议会,下议会两种性质合并议事。上议会为无党派议员代表,固定五十个席位,下议会为党派议员代表,固定五十个席位。
2)每个党团最多获得10个下议会席位。

2.议员资格与期限
1)年满16周岁,有完全行为能力。
2)有明确反共的政治倾向,并完成在国会会徽下抄写《国会议员宣言》的庄严承诺。
3)上议会无党派议员资格可以自行向临时国会秘书处申请,先到先得。未出席国会则自动除名,可重新申请。
4)下议会党派议员资格由所在下议会党(团)党部分配。
5)下议会党派拥有特别否决权,包括对议员资格,议事结果发起撤销资格,否决通过的提议,获上议会出席总人数3/2无党派代表和下议会出席总人数3/2党派代表同意则通过。
3.议事程序
1)国会议员向国会秘书处提交议案。议案的格式包括议题和正文,议题必须清晰,正文必须简洁。
2)召集国会议员。国会秘书处负责召集国会议员,参会人数达到召开国会的最低门槛(上议会3人以上,下议会三个党派(团)),则召集成功。
3)表决议案。议案表决选项有:同意,否决,弃权三种,议案获通过必须满足出席人数过半同意。
4)国会议员当场提出临时议案,必须先向秘书处申请,否则视为违反议事程序。
5)所有通过的议案由国会秘书处保管存档,并由国会执行委员会监督执行进度。
第三章:议员宣言
吾自愿申请成为中国大陆临时国会议员,以反共为己任,以践行民主制度为荣,为促进和最终实现中国大陆的民主尽最大的努力。愿万事顺遂,皆得所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