递进自组织与对等自治的对比与印证¶
比起《权民一体论》,对等者来自底层,所谓的草根,没有学术背景基础,路子比较野,对硬道理比较熟悉,专业性差,对学术上的条条框框可能就更不懂了。
王老前辈的《权民一体论》从沟通角度,说清楚了社会权力的本质问题,提出了一种真民主的基础结构,一种方法,一个实施操作框架,对等者来说,意义十分重大,几乎完全认同书中的内容。我们感受到了、看到了同样的社会问题,往同一个方向在前进,用各自的方式表达对真自由民主的追求,理念相同,可谓大道同归。
“对等自治的社会运行框架”一文中的框架与《权民一体论》中的递进自组织有异曲同工之妙,都是由内而外,自下而上的自治结构,但我们的很粗糙,还没有细节;王老前辈的递进自组织,从沟通入手,以经验范围为限,解决现实中的直接充分沟通的问题,解决实际操作的问题,这是我们没有想过的问题,不得不佩服王老前辈。
第四章中,“追求个人意志的满足是人的基本性质,正义则是所有社会成员对这种追求的平等节制——即不扭曲他人的个人意志。”
人的基本性质是追求个人意志的满足,可以与马斯洛(Abraham Harold Maslow)的“需求层次理论”《存在心理学探索》"Toward a psychology of being"一书,印证参考与补充,本质是一样的。
“平等的节制”,与我们的对等威慑想要达到目的一样,即确立个人边界,互不侵犯。对等威慑更偏外在约束,及违反后的对等的惩罚,有一些法的味道;节制更注重自身内在自我约束,我们认为内在节制与外在威慑约束都不可少,它们可以相互补充。
“正义是所有个人意志的向量和”与民心所向,皆为正义,本质是一样的。
实践调整参考建议¶
我们这里有些小细节上的看法与建议,当然所有这些细节都需要在实践中去检验与调整,并无争论的想法,仅作为一种调整参考选项。比如,自治共同体中,当选者可选两人,一正一副,一主一备;经验范围大概20~60人,参考学生时期班级人数等。
另外还需要一些辅助原则,比如“公开透明、开源开放”,对等威慑,对等制裁等。
书中有一个小场景,13.3小节,递进置换过程中,¶
“专制权力一定会抓人,哪怕只是出于制造恐惧的目的。那时就要践行不合作运动的“填满监狱”,抓了再选,一直选下去。“当选”毕竟构不成罪名,风险可承受,入狱反会成为荣誉,如果“填满监狱”能前仆后继地坚持,最终挺不住的一定是政权。”
老前辈是从整体立场来叙述的,非暴力不合作对整体全局当然是好的,可以避免大面积流血冲突;但是如果作为参与者的立场或角度来看,被抓了的人可能会被拷打、虐待,甚至至死,谁愿意被抓承担这样的风险呢?这并不符合“追求个人意志的满足”这一需求,而谁都可能被抓,而谁也不想承担这样的风险,所以根据书中的“最大化最小值规则” (maxi-mini rule,即让处在最不利地位者最大化在该地位可能得到的利益),对等者认为,不能不反抗,不能非暴力,要坚持不合作, 我们应该团结起来,为保护或营救每一个自治共同体成员,不惜使用暴力,
要声明对等秩序(因果对等,对等惩罚)的坚定立场,即共同体成员被抓,有任何损伤,拷打、虐待,甚至至死,抓人者与下令者都必须付出同等代价(杀人偿命,以血还血),为此不惜使用暴力,即便不求扩大暴力冲突,这便是对等威慑。
这样每个参与者都不必担心成为被抛弃的那个牺牲品,共进同退,共同体才不会被瓦解。
总结¶
递进自组织填补了对等自治框架在细节上的空白,对等者将使用它作为基本组织方法,也是最重要的框架结构。《权民一体论》除递进自组织之外未涉及诸如国家形式、经济制度、所有权、财富分配、社会福利、教育、军队等方面的问题,递进自组织只是一种方法,或者说是达到理想的手段。正好,对等者在这些其它方面,有一些想法,可以相互补充,协同合作。